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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伟个人履历
柴伟,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吉林伊通人,拥有东北电力学院建筑工程系电厂建筑结构工程专业的背景。他的职业生涯主要在吉林省内发展,包括在省安监局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重要职务。
柴伟的个人履历如下:教育经历:1983年9月至1987年8月:在东北电力学院建筑工程系电厂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学习,获得全日制教育大学学历和工学学士学位。早期工作经历:1987年8月至1994年:毕业后进入吉林市拆迁办公室,从科员起步,逐步晋升为工程科副科长、副主任,后转任吉林市房屋拆迁公司经理。
吉林省有什么局
1、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粮食安全与物资储备;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保护森林与草原资源。
2、吉林省坐拥十八个林业局,其中包括:临江林业局、三岔子林业局、湾沟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泉阳林业局、露水河林业局、白河林业局、红石林业局、黄泥河林业局、白石山林业局、大石头林业局、敦化林业局、汪清林业局、和龙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珲春林业局、辉南林业局以及长白林业局。
3、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公路路况的统计以及公路交通战备工作。该单位在吉林省公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战略规划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确保公路交通的顺畅与安全。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收费、路政、通信以及经营等管理工作。
4、老干部局:服务退休干部,发挥其政治经验和威望优势。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3个)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保密工作制度建设及监督检查。机要局:管理党政核心机密文件传递与信息安全。台湾工作办公室:统筹对台事务,推动两岸交流合作。
5、吉林省的直属单位包括: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公路路况统计及公路交通战备工作。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收费、路政、通信、经营等管理工作。交通科学研究所:是一个集科学研究、公路勘测设计、试验检测、工程监理、技术咨询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科研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职责有哪些变化?
1、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权属。指导城市建设,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管理。负责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与安全改进。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推进建筑节能和减排。监管住房公积金,制定和执行公积金管理政策。这些变化旨在优化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职责配置,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吉林省的城乡建设和发展。
2、城市防洪工作职责移交给省水利厅。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转交给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划入的职能负责全省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制定与实施,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住户室内装饰指导工作,具体实施由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3、三)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4、吉林省建设厅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性政策,指导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规划审查、测绘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审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5、吉林省建设厅内部设有多个职能机构,这些机构根据其职责分工,涵盖了政务管理、政策研究、财务监督、科技发展、市场规范、规划编制、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多个领域。
6、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制定背景与目的2023年12月25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建规〔2023〕12号),旨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规范科技项目全流程管理。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于2022年印发(吉建质〔2022〕1号),旨在规范和加强本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
首先,第四十六条规定了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检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检测单位的监督;抽查建筑材料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统计分析本地区工程质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制度,以确保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在工程竣工交付时,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一份详细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该保修书明确了保修的范围、期限以及保修期间施工单位的责任。
在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第五章中,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有明确规定。首先,根据第三十条,监理单位需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和施工程序进行全程监督。